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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2/28 21:37:05
- 来自:内蒙古通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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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在保护公民合法言论自由的同时,禁止利用互联网、通讯工具、媒体以及其他方式从事以下行为: 一、组织、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法规实施的。 二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。 三、组织、煽动非法集会、游行、示威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。 四、从事其他侵犯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。 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加监管上述行为并予以处理;对构成犯罪的,司法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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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2/28 22:00:51
- 来自:内蒙古通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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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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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广大网友积极配合,认真执行“关于互联网行为规范的法律要求”。共同把我们扎鲁特旗人的网上家园建设好,管理好,为建设和谐,文明,富裕的扎鲁特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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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4/21 8:15:03
- 来自:内蒙古呼伦贝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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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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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5/13 9:48:34
- 来自:内蒙古呼伦贝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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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1/5/24 20:48:55
- 来自:内蒙古通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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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3/7/31 10:56:34
- 来自:内蒙古通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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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5/3/10 10:08:43
- 来自:内蒙古通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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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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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就是,看着也不知哪家是哪家了,没有个性,没有吸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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